烟台严查用价格欺诈等方式宰客 最高处罚50万元
来源: 食品科技网 食品安全 浏览:888 2016-04-25 15:05 收藏+0 loading... 关注+0 loading...
胶东在线4月24日消息 旅游旺季来临,为确保不出现“天价商品”事件,即日起,烟台市将开展以餐饮旅游业为重点的价格秩序专项整治行动,对不法商家利用价格欺诈等方式宰客、影响烟台城市形象的行为,最高将予以50万元严惩。
检查中,物价检查人员发现,烟台市区大部分单位、企业都能自觉遵守相关价格法律法规,但在明码标价、价格宣传用语等方面仍存在需要规范的地方。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林波说:“所有的商品都要标明产地、规格、等级、型号等价格要素,你不能忽悠、诱导、欺骗消费者。虾多钱?35,你是个还是盘?就模糊了。所有的价格欺诈都是不按照国家规定明码标价。”
林波告诉记者,烟台要求,海鲜等论个计价的,必须标明每斤多少个,隐瞒价格附加条件的,属于违法违规行为,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处罚上限50万严惩。“涉嫌价格欺诈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一般是处以五万到五十万的罚款,一旦涉及到欺诈消费者引起投诉事件,一律从严打击。专项整治的目的,就是消除哄抬物价、搞价格欺诈、宰客的问题,维护我市的旅游文明城市形象。”林波说。
采访中,烟台一些餐饮企业都表示将积极配合物价部门,营造有序的市场环境。烟台某餐饮酒店工作人员徐静说:“我们酒店在明码标价这块一直以来都是按照规定来做,旅游旺季马上要到了,我们内部也会开展自查,该规范的规范,让顾客明白消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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